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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P出書了!!
書的名字是《浮沙之上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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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沙的奇妙是, 你愈是著急從沙裏掙扎出來, 愈陷得深. 你放鬆躺平, 據說, 便能浮在流沙之上.
放輕鬆, 觀自在, 是要學習的…當生活有時讓人焦頭土臉, 當成長讓你明白, 你以為堅穩的真理, 價值, 有時只是虛浮的蜃樓.
《浮沙之上》是 P 從觀察生活點滴找尋一些答案的過程紀錄. 有疑惑掙扎的時候, 大調子還是滿悠然的.
有沒有答案, 其實不重要吧, 只要沿途風光明媚. 偶然下雨, 陽光更可愛呢.
以下兩篇是我特別喜歡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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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跟鞋
今天做足底按摩時,我仔細留意自己的腳掌,不禁自問:「我是什麼時候弄到這雙腳傷痕纍纍的?」兩邊腳跟被不同的高跟鞋反覆磨擦,呈現一片紅腫;鞋尖長期把腳趾擠壓,長出了大大小小的蹠疣,右邊腳底還有繭 ─ 我的右腳比左腳稍大,走路時身體的重心傾右,造成壓力,便自然地長出繭來。
三年前,我的一雙腳肯定不是這個樣子。那時上班不用穿高跟鞋,穿的是防滑雪靴,雖然看來笨重,但舒服實用。在香港上班,一雙高跟鞋很重要,它幾乎代表著你是否尊重工作。在中環行走,沒有一對三吋半的高跟鞋,怎能昂起頭,看得遠?早兩天看報,有人試圖為「中環價值」定義,但對我來說,定義的背後,就是我為「中環價值」犧牲了一雙腳。女士每天穿著高跟鞋,就是為了模仿某一種形態,結果弄致腳掌如戰地上的炮彈窿,很不堪入目,是一種非常個人而且深層的痛苦。
有人問:「為什麼蔡依琳可以穿著六吋高跟鞋跳《特務J》?」我也不知道,那的確是神乎其技。每天一穿上高跟鞋,我的世界就倏地走慢了一個八拍,無論我多麼努力地趕,我還是感到街上的人都比我走得快。穿高跟鞋是諸事不宜的,不宜跑步,不宜趕上班,只適宜逛公園,因為節奏較慢,可以步步為營,但偏偏我們就是穿高跟鞋上班,穿跑步鞋逛公園,真奇怪。
人愈大,愈明白要保護和珍惜自己。我對隨波逐流沒什麼怨言,只是看到跟自己出生入死二十六年的腳掌衰老了很多,一時感觸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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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歲
解讀一個時代的文化,先要看當時得令的明星形象。香港九十年代的代表就是劉德華。
九十年代,香港紙醉金迷,同時腥風血雨,明星被威迫拍戲的事時有所聞,同期劉德華拍出了一系列的江湖片。
透過劉德華的造型,男性認識到江湖英雄的面貌,女性找到自己的痴心情長劍。劇本塑造他,他也影響著香港人的價值觀。董特首年代有人還說:「不如下屆特首選劉華啦!」說話的人並非政治白痴,只是證明劉華的形象成功,深入民心。當人們對現實社會幾近絕望時,他們想到的就是電影世界裡的社會。
《十七歲》推出時,劉德華四十歲,今天再唱時,他已轉眼五十。歌詞那句「如今我四十看從前」就因而改動了。但不論他打滾了二十還是三十年,他仍然是停留在某個年代。
聽到他的cheesy笑話而我仍然笑得出,我也覺得自己老了。《十七歲》的前奏音樂響起,我才猛然醒覺,青春只有一次呢。
(不明白,劉華你為什麼不唱《除非是你》和《可不可以》?失望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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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展攤位為 Hall 1 C – B 40, 啟進出版. P (陳若谷) 會於明天3:00pm 至 8:00pm 出現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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